第(2/3)页 两人互相商讨了几次,终于把相对都能接受的合约条款——主要是苏青鸾这边能接受的——给敲定下来。 合约敲定,双方都按了手印,算是签了名字。 晟朝没有什么“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合约就不算数”这种话,只要是双方都自愿按下手印,这个合约就有效。 虽然这也催生了很多强权“强迫自愿”的事情,不过大多数时候,按下手印的一瞬间,这个合约是有效的这件事情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同。 当然,苏青鸾认为,即便没有这张纸,若是沐行之想要这么个合约,也会“变出来”的。 “既然这样,为什么要费劲巴啦签这个合约啊!”苏青鸾喝着解暑的绿豆汤嘀咕着。 还要特意跑过来一次——天气越来越热,她现在从“苏记”那边忙完了一天,就想要赶快回家。无论是做完饭或者立刻休息,都比跑这么一大圈儿要舒服得多。 “这条约里面规定得十分细致,”沐行之把厚厚一叠条约合同都得给她,“若是以后不知道怎样做,可以逐条查看。” 苏青鸾秒懂:这算是“形婚行为规范条例”一类的东西。比起那个手印,上面条款上罗列的具体事项才是重点——重点给她看的。 搞定了最让苏青鸾挠头的合约问题,剩下的事情苏青鸾就知道没有她什么事了——毕竟这个年代都是讲究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,对于苏青鸾这种看着那一条一条婚礼上各种“规矩”都头皮发麻,除却赚钱和娱乐通常都不喜欢麻烦的人来说,这种繁琐的规矩简直要人狗命。 这个时候“包办”对于苏青鸾的好处就看出来了——除却婚礼当天,她这个新娘子本人都不需要参与,其他人自然会把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。 所以这段时间,苏青鸾该去“苏记”还会去“苏记”,甚至还有两天加班,直接睡在那边,丝毫没有什么身为“待嫁之人”应该有的期待或者紧张。 第(2/3)页